活动现场,专家们还为居民们解答了关于眼部健康的疑问,普及了预防眼疾的知识和日常护眼小贴士。此次义诊活动为百余名群众进行检查、问诊。
谨以此文,献给为推进中国司法进程而含冤致死的大学生孙志刚。
2003年上半年,举国关注的“非典”在广州肆虐;同样发生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个普通公民的死亡事件,也受到社会高度关注。湖北大学生孙志刚,用生命的代价,换来了一部法规的废止。
一个普通公民的死,促成了一部法规的终结,这在共和国历史上还是首次。
孙志刚,湖北黄冈人,武汉科技学院本科毕业。2003年,由深圳跳槽至广州一家服装公司任设计师。3月17日晚,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为没有携带任何证件,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
孙志刚不知道,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经历了地狱般的人生至暗时刻,最终生命定格在27岁。
在派出所,孙志刚为自己做了辩解,并给同事打电话,希望能证明自己,获得保释。公司同事,甚至老板也都出面,提供相关证明,要求释放孙志刚,但被拒绝。
很快,依据一份歪曲事实的笔录,孙志刚被错误定性为“三无”人员(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工作证明),送至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在中转站,孙志刚称自己有病,希望送去治疗或者出去。18日,孙志刚被送到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这个救治站收容了一些精神病患者、“三无”人员和其他涉案人员。也配备了医生、护士和护工。但护工其实就是保安,负责维护站内秩序。护工经常殴打、勒索被救治人员,甚至经常有人死亡,原因不得而知。
孙志刚显然不懂这里的恐怖和残酷。他对外面喊,称自己有工作,有学历,想引起别人注意,获得释放。这一举动引起了护工乔燕琴(男)的不满。3月20日凌晨,在他授意和指使下,包括李海婴在内的收治人员8人两度对孙志刚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轮番殴打,各种凶残手段用尽,场面极为惨烈,令人发指。孙志刚无法忍受,跪地求饶,恶徒们的殴打也没有停止。
3月20日上午,孙志刚死亡。为掩盖罪行,值班医生与病区区长等伪造了孙志刚因心脏病猝死的报告,掩盖事实真相,试图撇清责任,蒙混过关,
孙志刚家属获知消息,表示无法接受。孙志刚有工作,有住所,也有身份证明,怎么会被收容遣送?孙志刚身体一向很好,家族也没有心脏病史,怎么会死于心脏病?
4日18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书,认定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且未见致死性病理改变。通俗地说,孙志刚是被殴打致死的,而非死于心脏病!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率先对此事进行了长篇报道,并在头版配发评论,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媒体纷纷转载,并曝光了其他相同性质的事件。民众反应强烈,要求查清事实,严惩凶手,伸张正义,给孙志刚家属和全社会一个交代。
中央、广东省、广州市高度重视。省、市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公安部派出工作组进驻广东督办此案。
5月12日,涉嫌指使殴打孙志刚的5名救治站工作人员,8名参与殴打的救治人员被逮捕。
6月27日,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身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救治站护工乔燕琴死刑;被收容人员李海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收容人员钟辽国无期徒刑。其他涉案的护工和收治人员均被判刑。暴徒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广州市对市公安局副局长林培坤、市卫生局副局长卢彦德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市民政局副局长唐启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理和惩罚。
孙志刚案引发了法学专家的关注。多名专家、学者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并呼吁废除这部法律。
6月20日,国务院宣布,1982年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新法规于2003年8月1日起施行。曾被视为城市外来人员噩梦的法规被终结了,孙志刚以生命之代价,换取了恶法之终结!
新法实现了由“收容”到“救助”的转变,并取消强制手段,采取自愿原则,这是法治的进步和胜利。
值得一提的是,孙志刚案得以曝光,有两位南都记者必须提及。他们是陈峰和王雷,在其他媒体和记者都不敢触及此类敏感题材的背景下,他们克服重重困难,顶住各方压力,凭着一腔正义和执着专业的精神,让事件大白于天下。时代将铭记这两位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功绩。
孙志刚、陈峰、王雷,都是2003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标志性人物。
最后,以孙志刚墓碑上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结尾: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怎么加股票杠杆,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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