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法合规:**持有相关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上市股票什么条件可以,遵守行业规范。
1
讲准则
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是企业间常见的货款结算方式,更多的是银行承兑汇票。销售方作为票据的收款人或者被背书人,他对收到的票据一般存在三种去向:
图片
<1>持有至到期的应收票据
如果企业一贯地将票据持有至到期托收,不存在贴现及背书转让的情况时,那么,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将该类应收票据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应收票据”科目下核算。
<2>背书
背书指的是票据作为结算方式,背书给供应商以支付货款。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根据情况频繁地将票据进行背书或贴现,且涉及的金额重大,证明企业持有票据具有收取现金流量和出售的双重目的,即企业管理该票据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此时,该类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财会[2019]6号的通知,该类票据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中核算。
<3>贴现
一般情况下,企业不能证明自己对票据的管理模式为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票据一般不会满足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但在极端情况下,企业能够证明自己持有的应收票据均用于背书等转让行为,从未持有至到期也没有意图持有至到期,此时,可以将应收票据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太晦涩了~)
2
话实务
实务中的做法各有不同,下面以上市公司及拟IPO公司的处理来介绍。口诀~实务处理两步走,一看比例定科目,二看银行定终止。
<1>看比例定科目
贴现或背书转让发生额超过全部应收票据金额(解付+背书转让+贴现发生额)的50%以上,按应收款项融资列报;未超过50%,按应收票据列报。
图片
<2>看银行定终止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以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的案例指引,在判断票据贴现或背书后其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与报酬是否已经转移时,可以将票据分为两类:
图片
(1)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6+9银行):可以终止确认,贴现利息立即确认财务费用。
注: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指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以上6家国有银行及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以上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
信用级别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在背书、贴现时终止确认,故认定为兼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目的及出售目的的业务模式,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
(2)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非6+9银行):
除上述6+9银行以外的银行开出的票据不能终止确认,贴现收到款项作为银行借款,贴现利息在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之间,理论上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摊,但由于影响金额较小,期限较短,实务中简化为直线法分摊。
信用级别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其在背书、贴现时不终止确认,故仍属于持有并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分类为“应收票据”。
3
写分录
<1>看比例定科目
若背书、贴现发生额超过应收票据总额的50%,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
借:应收款项融资
贷:应收票据
期末根据其公允价值变动
借: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2>看银行定终止
(1)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6+9银行):
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应收款项融资
背书转让时:
借:原材料等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贷:应收款项融资
(2)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非6+9银行)
贴现时:报告期各期末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贴现金额(贴现发生额)计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成本
每月摊销:
借: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银行收到票据款:
借:短期借款-成本
贷:应收票据
背书转让:报告期各期末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背书金额(背书转让发生额)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采购商品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流动负债
贷: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票据到期终止确认时
借:其他流动负债
贷:应收票据
【END】是不是被应收票据的分类整蒙了~由于应收票据也是金融工具的一种上市股票什么条件可以,所以其分类依据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判断,下期小编会专门讲讲金融工具,敬请期待~~笔芯!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联华证券策略_免息配资炒股_提供无手续费杠杆服务观点